首先起因在于 @loi_luu 提出了一個所有人都痛批以太坊的問題:“l2分走了以太坊的交易量,但是卻沒有給以太坊支付足夠多的費用”。在4844升級后l2給以太坊支付的就是存在blob里的da費用,盡管l2更便宜了但相比之前以太坊的收入急劇下滑,我和loi都在想能否像l3之于l2那樣繳納固定比例的gas費作為稅收,比如你要在arbtrium上發一條layer3,每一筆的交易收入都要有10%固定給arbtrium。
Vitalik的回復是目前L1在協議層面沒辦法確切的衡量L2上執行的費用實際是多少,同理其實L2如Arbtrium也沒辦法確切衡量其L3的費用,來自Arbtrium的 @stonecoldpat0 也回復說確實如此,部分協議的智能合約可以實現自動收費,但沒辦法全部做到,所以所謂的10%的稅收也只是一個君子協定,還是要由L3信守承諾。
所以Vitalik覺得由以太坊在協議層面進行更改強制要求L2為每一筆費用交稅實現起來太難了,他覺得可以做一個中立的跨所有Layer2的證明聚合層,由這一層負責所有L2向L1匯款的工作。
如果Vitalik的這項提議成立的話,以太坊則會在原本的DA安全費外又多向L2們收取一筆可觀的交易稅,不論L2們同不同意,至少這對于以太坊的經濟模型又是一次強大的提振,強烈建議Vitalik總 書 記親自指揮親自部署,盡快落實!
另外這樣看的話也許Eigenlayer或者以 @puffer_finance 為代表的Based Rollup更適合去做這個連接L1和Layer2稅收中間層的工作?
除此以外Vitalik提到了一個有趣的資產價格博弈模型哈伯格稅,提到的原因即上文中說到的如果試圖強制征稅就會導致人們有很多種方法如可以降低資產價格來逃稅,所以Vitalik提到了他認為很有價值的一個理論模型哈伯格稅,不過這個也依然不適用于上文中探討的L2與L1稅收的問題,只是Vitalik為了給親兒子ENS帶貨順帶提的,他說他多次建議ENS采用哈伯格稅模型。
哈伯格稅很有意思,它是由上世紀的一位經濟學家阿諾德·哈伯格所提出的一種自由市場博弈模型,希望通過基于資產所有者自主報價來征稅的方式,在實現稅收最大化的同時提升資產的流動性,什么意思呢?舉個例子。
比如現在你有一套房子市場的公允價值1個億,那按照2%的稅收就能收你200萬,這時候如果你覺得交稅太多了,那你可以通過各種方式將房子的價格報低,并且一直不出售,從而少交稅,從而形成了資產壟斷降低了市場流動性的同時又沒有繳納足夠稅,哈伯格則認為每個人對自己的資產有定價權是合理的,但既然你報價了則必須要接受別人的購買,哈伯格稅的核心理念是每個人都必須要對自己持有的資產進行報價,并且按照你的報價交稅,如果別人接受了你的報價則你必須要賣給他。
在哈伯格稅的模型中就會形成一個資產持有者、購買者、報價、稅收的博弈模型,比如你有一套房子,你覺得它值1個億,那你就按照這個價格上報并交稅,如果你為了少交稅報價1千萬,則有人出1千萬買你房子的時候你必須要接受強制把它賣掉,看似你少交稅了但是你卻承擔了J賣資產的損失,如果你覺得這套房子雖然市場價1億,但是你祖祖輩輩住在這里不愿意搬,你為了不被賣掉則報10個億也沒問題,但你則需要按10個億交稅,如果你覺得多出來的稅值得避免被人買走的極端價格也可以。